◆★☆※◇◆★☆※◇◆★☆※◇◆★☆※
“放歌”, 天下人说天下事
返回目录
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改革向何处去?
洣崽
土地所有权是三农问题的核心;目前这一核心问题仍然处于混沌不清的状态。有主张土地彻底私有的,有坚决反对土地私有、维护国家所有权的;有主张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走着暧昧迂回的道路、但掩饰不住其彻底私有企图的……我国存在着土地“慢性私有化”的潜流;任其泛滥,将引发滔滔洪水。
要实现农业的成功经营,农户或农业企业应当拥有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应当具体直接占有生产资源、应当自主经营运作生产资源,非如此,农业不能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的经验教训已经证明。另一方面,国家必须坚持对土地等终极生产资源的宏观拥有、规划整合调控权;非如此,不能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农村的基本公平、共同富裕和可持续发展——我国两千多年土地私有制不断引发周期性的农民战争和社会动荡的封建社会的历史已经证明。
过去生产力低下、管理手段落后,国家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正确的。现在,借助计算机网络和强大数据库,国家有能力实行对一切土地的宏观占有和宏观管理了。国家应该与时俱进把过去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升格为“国家所有”,当仁不让地在宏观战略终极层面强化国家对于资源的无条件绝对占有,牢牢掌控土地的规划、整合、调控和配置权。
国家应当对农户和农业企业进行用地授权。这种授权是实实在在的,不要玩什么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繁琐解读;但这种授权是有限的而不是永久的,是订立契约的,是规则明确、边界清晰、规定合理期限的,以维护国家对于土地的最终占有权和调控整合权。
将“土地慢性私有化”的疾病彻底根治。
67320150618
此帖获赞: 0 被踩:0
回复 更多洣崽文章
(温馨提示:文明用语,理性发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