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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 天下人说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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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强拆”,对于政府“强拆”,应当持理解、支持态度
洣崽
对于政府的“强拆”——强行拆除,应当持理解、支持的态度。
为推动公共利益、为推动生产力整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得已而采取强制措施;不采取必要强制手段,以为单一的宣传、说服、教育就能实现,是幼稚的、是唯心主义思想。无视“强拆”的合理性必要性,一味片面指责“强拆”,无原则、取巧卖乖地逢迎群众中的自私贪婪心理和对政府的抗拒,是损害其他群众和整体利益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莫非政府软弱无能、无底线无原则无所作为才是好事?对“强拆”的片面批评,是对群众不合作非理性抗拒行为的怂恿,是对政民矛盾的激化,损害的是政府的权威,将在未来无限加大政府的执法成本,损害国家的运作效率,最终损害人民利益。
“强拆”是必要的,但应当做得更科学、更规范、更策略、更有长远思想。强拆的目的,是为增进人民利益,没有理由不得到人民的拥护。国家应该高屋建瓴地厘清“强拆”中的权益关系。一者,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一经确立,一切土地就无条件绝对属于国家,国家有权征用国家之内任何一块土地,只要向相关方补偿青苗或地上建筑构筑物等相关成本即可。二者,国家应当彻底贯彻社会主义原则,在当代生产力迅猛发展、生产过剩、国家成功运作拥有巨大收入的新形势下,国家应当自觉主动地向人民实行货币福利、回馈人民。即使不被拆迁,人民也要通过货币福利方式无条件分享包括土地权益在内的发展成果。
在“强拆”的事情上,绳子的结在政府手上。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国家通过暴力机器占有一切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却迟迟不实行货币福利制度,等同于政府占其利而不尽其责;人民拥护支持政府,把自己的一份土地让渡给国家统一管理成就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人民尽其责却不能得其利。政府任性挥洒经济资源、严重浪费与糟蹋,经济效益长期低下,人民权益无从体现,无从分享社会主义制度的成果,这是不完全的社会主义或伪社会主义。人民一无所有,岂能不努力抓住身边的任何泥巴石块树枝或稻草跟你拼、跟你争利,恨不能从国家身上一刀子割下一块油来留给子孙后代享用。
政府开明进步,百姓自然通情达理。倘若我国政府主动自觉在全世界率先普遍常态地、法理鲜明地、较有力度地向人民实行货币福利,我国政民关系及整体的社会和谐将达到新的高度,“强拆”之类的悲剧闹剧必将减少和消失。
应当顺应百姓的意愿、应当增进百姓的利益、应当争取百姓的理解支持。“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当人民群众能够顺畅无障碍地分享国家发展的成果、能够常态地享有货币福利、能够方便低成本地从国家获得包括土地在内的所需各种资源,百姓安生、没有生计之忧,百姓必然真心实意支持政府。那时,国家的工程与建设,无需“强拆”,百姓已然自发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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