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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 天下人说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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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要的不是“扶贫”
洣崽
做认真严肃的事情或事业,应该有正当的道理;这道理应当是理性的、科学的、经得起质疑和考验的。为什么要扶贫?
“不忍心看到有人受穷、受苦。”这是出于一种同情、恻隐之心,其用心可赞可佩,但主观意识不能算客观原因。抱着这种心理的扶贫,难以脱去居高临下、单方面鄙夷施舍的倾向。
“贫穷的人走投无路,可能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形成对社会的破坏。”这种可能性客观存在;为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而扶贫,是明智的。但这种理由名不正言不顺说不出口、既不正当也不大方,充满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和自私,反映了对贫苦人民的歧视和猜忌。
上述两者都不是正当的理由。其实,我国人民要的不是扶贫,而是货币福利的正当权益。
人民享有一份货币福利,有着堂堂正正的道理。人们支持拥护国家,向国家让渡一份天赋资源、成就了国家对资源的统一整合、成就了社会化大生产,人们在国家这个超级“无限责任公司”持有一份“原始股”,有“分红权”。这是享有一份货币福利的基本理由。
除了普遍性的货币福利,还应当特别地给边远、艰苦、自然条件恶劣地区人民所做贡献以应有补偿和回报。
相当多的贫困人口,散居于山区、高原、边疆……自然条件艰苦恶劣地区,他们坚守在此,客观上为国家繁衍了人口,照看了当地的森林、草原、生态和资源,照看着边远地区的道路和各种设施,维护着国家的统一、稳定与和谐。客观上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发挥了重大作用。如果为贫困所迫,他们无奈地放弃家园、一起挤到东部地区沿海城市,对国家会是好事吗?如果为贫困所迫,他们低效率地开发资源破坏生态,也不好吧?广阔国土的资源要不要开发照看?边远山区的道路设施要不要维护?对这些做出有形无形贡献发挥作用的边远、山区的人口,国家给予回馈和补偿,不是应该的吗?这样做,对于国家不也是科学合理、明智与合算的吗?在生态脆弱区进行野蛮的掠夺破坏式开发,短期内确实会有一些经济效益,但不是持久之计、不是正道。不破坏生态,就是对国家的贡献;政府应当有胸怀和远见,肯定他们的贡献,让生态脆弱区人民享有应得的货币福利和酬报,是国家和人民共赢的事情。
国家的货币福利,除了普遍发放,应当向边远、山区、条件艰苦地区的人民倾斜。
还贫困人民应有的权益、给边远艰苦地区贫困人民所做贡献以应有的回报,以这种心态施政,才会是谦卑的、诚恳的、有力的、真心实意的、令贫困人民温暖和欣慰,才真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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