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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 天下人说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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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公有各自的潜在问题和危险倾向及其规避
洣崽
一.公有和私有客观存在
在我国,国家很大程度地占有了全国主要的生产资料(或称资源),这就是公有,国家占有是公有的最高级别,今后还应当继续推进,应当在宏观战略终极层面由国家对一切资源实行严正的无条件绝对占有,以此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以此避免离散割据和掣肘内耗、以此创生强大生产力、以此巩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根基。
与上述公有对应,各企业(包括国企和私企)和个体,毕竟事实上具体地占有一份资源,通过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获得一份利益,相对于国家这就是私有,私有在我国客观广泛存在。
公有和私有是我国经济中矛盾的两端,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两者各有其价值意义,又存在各自的盲区,两者共生共存、相辅相成、分工合作、互补共赢,共同构建科学有序、高效率、高生产力的经济系统。
二.私有和公有,都有潜在问题和危险倾向。
私有:具体占有经营中,企业(含国企和私企)为追逐最大利润,很大可能在生产经营中出现假冒伪劣、短斤少两、浪费资源、污染破坏环境等违规经营,对内压榨欺辱克扣员工,对外与竞争伙伴相互掣肘摩擦内耗,对上偷逃国家税款弄虚作假违法乱纪不服从管理,甚至有的超级资产者无限膨胀过度坐大到可能要挟政府、危害公众利益。
公有:当国家在宏观战略终极层面实现了对一切资源的无条件绝对占有后,可能表现出来的问题和负面倾向,一是国家失职,国家占有资源却不尽职尽责对资源进行科学合理与及时的整合、规划和统筹;二是国家越位和包办代替,在占有资源和整合规划后,国家不懂得再度将资源配置给企业和个体,而是垄断资源,包办代替越俎代庖地具体直接占有和经营资源;三是渎职,在资源配置中故意暗箱操作、私相授受、利益输送、化公为私。国家管理中这些失职、越位、渎职行为,将给国家经济带来重大的损失、将破坏国家经济秩序、将抑制和打击微观层面千千万万企业和个体的主体性积极性和能动性。四是政府垄断利润,拒绝回馈人民——当国家占有一切资源并正确运作创生了强大生产力、产生了巨大利润,但是当局垄断利润,政府一手任性挥洒、严重浪费、贪腐严重,致使经济运行效益低下,致使百姓匮乏紧张,积累政治经济和社会风险。
三.对上述潜在问题和危险的规避。
(一)对私有问题的策略:
国家应当坚守社会主义政治底线,应当在宏观战略终极层面严正地坚持对于一切资源的绝对无条件占有权,资源配置只能是有限授权,在资源配置中国家必须保留永续整合的条件,反对无原则无底线不可逆个体永久占有的绝对私有化倾向,消除资产者无限坐大的可能和根基。
国家应该继续巩固和强化包括暴力机器在内的国家力量;有必要设定个人年收入和家庭资产及企业资产的“封顶”制度。应该建立科学完备和卓有实效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体系,对全国企业和个体实施严格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服务,确保法律法规和国家意志的贯彻。实事求是地承认私有存在的必然性必要性合理性,但将私有的负面问题控制在最小程度和消除在萌芽状态。
对企业的规范约束和推动,不能只靠外力,更应着重发挥企业内部力量。应当把党组织和工会的触角延伸到每一家国企和私企,构建企业内部的制衡和进步力量,推进企业内部“员工分红制度”的建设,以维护员工权益和推进企业进步、并限制资产者的无限膨胀。
(二)对公有潜在问题和危险的规避。
国家应当在宏观战略终极层面实现对一切资源的无条件绝对占有。
实现了国家占有,应当对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和统筹规划。
政府不能以行政手段越俎代庖地取代企业和个体运作,不能重蹈过去计划经济教训的覆辙。
占有、整合、统筹规划后,国家应当将资源及时地二次配置给企业和个体以具体经营。
资源配置过程应当规范;资源配置不能损害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长远根基,警惕和反对无原则无底线永久性不可逆的“私有化”;应当对资源配置实行严明的监督。
国家应当将资源成功运作产生的利润以货币福利为主要方式回馈百姓,让人民分享发展成果和分担发展责任。以构建生产和消费无缝对接的完整环路,实现经济的平稳运作,减少和避免渠道阻塞造成的洪流泛滥、污泥浊水、混乱无序,减少和避免贪腐,重建社会的天朗气清、风清气正。
规避公有制下政府可能发生的错误和潜在危险,特别需要人民的觉悟、力量和斗争,需要人民对政府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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