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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 天下人说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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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产党宣言》“消灭私有制”应当有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解和践行
洣崽
《共产党宣言》有一个著名论断:“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从当代社会生产力生产状况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实事求是地认识和解读这一论断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是不断更新、进步、与时俱进的,是实事求是的,是尊重自然和社会的客观现实和客观规律的,僵硬、寻章摘句、教条主义地看待马克思主义的,其实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因为马克思主义思想基础之一,就是辩证唯物主义,也就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按照唯物辩证法,矛盾是普遍的,矛盾双方存在于事物内部,互相斗争又互相依存。在人类社会,“公”“私”是矛盾的两方面,两者之间既相互斗争、此消彼长,又互相依存、彼此互补;对“公”与“私”,我们应当停止这样一种看法——认为两者不共戴天、有你无我有我无你,或认为“公”是好的、“私”是邪恶的——那样一种幼稚和片面的理解。两者的关系,私是公的基础,没有私也就没有公;公是私的环境和保障,没有公,私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条件;公与私,如同磁铁的磁北极和磁南极,共生共存。
公与私都各自有其合理性、又有其盲区。实行公有是必要的和正确的,因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只有对一切资源统一规划和整合,才能创生最强大的生产力,才能打造社会的基本公平和正义、实现普遍富足和幸福;但“公”又存在盲区。我国有过深刻历史教训、吃过大亏,国家占有资源之后,不懂得及时配置给企业和个体、通过企业和个体去开发经营,而是政府垄断资源、亲力亲为、用行政手段推动经济,结果国家管不胜管、焦头烂额、疲于奔命、漏洞百出,企业和个体则缺乏基本的自主地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无从发挥,致使效益低下、经济萧条。历史警示我们:一定层面一定程度地承认私有、尊重私有、发挥私有的逐利积极性自主性主动性,实现微观经济体的自律自治自我成长,是生产力成长的内在需要。
国家依靠暴力机器在宏观战略终极层面对举国之内主权范围一切资源实行无条件绝对占有,这就是实行彻底的公有制,这就是“共产”,就是对“私有制”的消灭。国家占有后,遂行必要的统筹整合和协调规划,再将其及时地适宜地配置给企业和个体,让企业和个体在微观层面具体直接地占有资源和自主经营,这就是“私有”;但这种私有,是国家授权和认可的,是服从于国家宏观框架的,是合乎国家整体利益、合乎国家内在需要的,是国家与个体共赢的。当微观经济普遍繁荣,国家宏观大局必然水涨船高。私有还在,私有制已经消灭。
人有一己之私有一己之利,犹如地球上存在重力一样,只要这种一己之私一己之利不过分扩张损害他人和公众、不损害可持续发展,就无可指责。飞机飞行无需否认重力取消重力、而是遵循重力和各种运动规律;同样,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实现,无需取消和否定人们的私心和私利,而是遵循人们追求利益的意愿,尊重客观的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尤其是经济规律,因势利导地建成的。
正如消灭剥削阶级不等于要把地主资本家从肉体上消灭掉;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末代皇帝溥仪真诚关怀、对他成功实行了脱胎换骨的改造,最终他成为自食其力的人民一分子,溥仪还在,反动皇权已经消亡。同样,“消灭私有制”并非要取消私利、私产,把“消灭私有制”混同为“消灭私有财产”是搅混水和制造混乱。“无私”不是共产主义的特征,更不是共产主义的必要条件,“大公无私”作为共产党人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是高尚的,但不能将其作为一般性的要求强加于人,否则“大公无私”的美好变成了脱离实际的空想,不符合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思想,不符合马列主义,不利于共产主义事业和共产主义运动,把大批普通群众吓阻和排除在这一伟大的事业和运动之外,客观上脱离群众不要群众;共产主义的实现,无需那么苛刻和不近人情的条件。共产主义完全可以且应该在合理尊重人们一己之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于是,共产主义从遥远的不可企及的天国,变得清晰、亲切,举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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