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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 天下人说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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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和个体经济,事实上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洣崽
社会主义事业广阔宏大、海纳百川;私企和个体经济,事实上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仅仅是可有可无的边边角角、权宜之计的临时存在。
认为只有国有企业才是红之又红、才是可靠力量、才是社会主义经济,把私企个体经济排除在社会主义经济之外的看法,是狭隘错误、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不符合事实的。
无论国家资本控制的企业还是私人资本控制的企业,都是国家经济的组成部分,在宏观、战略、终极层面,归根到底还是属于国家。比如,身体属于每个人,同时每个人属于国家、属于世界、属于自然,属于自己和属于世界是不矛盾的。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终极都属于国家,只不过是直接还是间接而已。
为什么说私营企业个体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企的创办是经过国家批准认可的,私企对资源的取得和利用是经过国家授权并向国家上交资源转让费的,私企的经营运作是服从于国家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及遵从相关部门管理的,私企生产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是接受国家工商等部门的监督、是人民生活生产所需要的,私企是依法向国家交纳税收的——因此,私营企业事实上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私企和个体经济的排斥、贬低和各种偏见,不应该更正了吗?
革命战争时期,无论红军还是解放军,一个重要来源是俘虏,即从敌军中“解放”而来,被我军政策、精神和理想信念所感召而加入我军的。革命不分先后,既已加入我军,应当关心爱护团结他们、为他们着想、替他们分忧解难,对其进行和气、耐心、严正的教育和管理是必要和正当的,但对其歧视性另眼看待则是有害的、错误的。同理,我国私企和个体,已然融入阵营、纳入序列,遵从国家的管理规范法律法规,向国家恪尽义务和责任……它们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是什么?
国有企业与私企,只是出资方不同,事实上没有本质区别。国企只对国资委和本企业员工负责,只向国家交纳税收和贡献利润、只向本企业员工分红,对除此之外的全国人民不会有其它任何私惠。国企也是企业,也是追逐利润的,也有违规的可能。应当对国企有实事求是的认识,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
不论国企还是私企,在对利润的追逐中,都有违规作恶的倾向,国家不可放弃管理、监督、规范的责任,不可将政府相关部门的失职、缺位、管理不善造成的问题归咎于企业。政府管理企业,如同牧童放牛;牛吃庄稼,过错在牧童而不在牛。牛吃了庄稼,不批评牧童、不让牧童担责,而指责百姓不该养牛、主张从此不养牛,是糊涂的。
个体私营经济确实存在发生某些负面后果的可能,但是没有理由因这种可能而将其排除在社会主义经济之外。原来根正苗红的人们,也有可能背叛正义的事业,如向忠发、张国焘等;同理,国企给国家人民利益造成损失也是可能的,不但是可能的,而且事实上客观存在。同样的贫苦百姓,如果入伙打家劫舍的强盗,则成为无恶不作的土匪;如果是加入红军解放军,则成为人民战士。天壤之别,全在于制度和管理;因此,更有必要将个体私营经济有效纳入社会主义经济格局之内,以利于对其实行有效管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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