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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 天下人说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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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一个“探索创新报备制”的设想
洣崽
先进的进步着的国家、社会、单位、组织,总是生动活泼、新陈代谢旺盛的,永远地进行着去旧迎新。
一个单位一个组织在其成长发展过程中,会逐渐积累形成一些规矩、制度、秩序、约定俗成的做法,这些东西是在过去实践中生成、经历过实践的检验、有其合理性,在单位或组织内被普遍接受和实行、成为主流;遵循主流,有助于单位或组织平顺、默契、高效运作。
但世界和事物永远地变化发展着,原来占优势主流地位的事物在新的实践情境下合理性消减、落后性局限性渐显,而新情况、新思想、新事物会不断涌现,这些新思想新事物在新的实践中应运而生,有其合理性和旺盛生命力;新思想新事物与主流的碰撞博弈就是势所必然。新思想新事物与主流,两者毕竟统一于同一个单位同一个组织(即同一个体系),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基础,因此对这种碰撞和博弈有所规范、约束、协调成为可能,以平顺地实现新陈代谢、最好最优地促进整体和事业。
一个单位一个组织遇到新问题新矛盾,由此而生发新思想新办法,新思想新办法很可能是未来引领事业走出徘徊和困局、攀登新高度的最可宝贵的希望和萌芽。对这样新思想新办法、对这样探索创新的萌芽,开明有远见的主流当局应当珍视和为之欣喜;同时,新思想新事物也必然存在着幼稚弱小不成熟……种种缺陷,有待成长和完善,因此主流当局不能放弃自己应尽的帮助、扶持、审视、观控的责任。
比如,新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建立了以人民公社大队生产队这样的农村生产组织形式,这种形式成为主流;但是如果某地于大集体生产方式之外而提出“承包责任制”的设想,现在回过头、事后诸葛亮地看来,上级领导机关应当对这样的探索和尝试持尊重珍惜包容而不是简单机械粗暴的严厉禁止和惩处的态度。
又比如,目前国家的主流学制是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学4到6年、再加读硕读博若干年;这是好得不能再好的终极最高教育制度、没有改进空间了吗?恐怕相反,事实上,过长时间连续且高强度恶性竞争的片面知识教育排斥挤压了实践教育的空间,损害青少年身心、贻误我国亿万学生的全面发展,存在严重的问题。而当基层学校试图对此进行某些改革的尝试,则官僚主义的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惰性、出于免责自保的自私心理,以不符合规制而冠冕堂皇严厉禁止。笑话,如果当前的制度规定和主流做法是十全十美,那还改什么革?改革与当前主流规制有所出入很正常嘛!这样事实上的取消探索、禁锢改革,哪里还有制度创新的活力。教育官僚们倒是省心省事、安逸了,国家的不当学制则长期地危害着我国教育和我国亿万学生。
出于历史的宝贵经验和教训,有必要构建鼓励探索鼓励创新的正常渠道和一般机制。
如果基层某地某单位想要实施有别于当前主流做法的某种探索和尝试,这种探索和尝试是否正确、能否成功,不是主观想当然能判定的,实践才是检验的标准,必须做起来才能检验。基层单位负责任的做法应当是,做起来之前,应当申请和报备上级;既然有别于主流做法,是包含错误可能性和失败风险的,申请和报备上级,既是对组织对制度的尊重,也有利于获得支持,有利于管控风险、减少损失。上级部门收到下属单位的申请报备后,应当审慎考虑、尊重基层积极性和首创精神,给予雪中送炭式的帮助和实效有益的指导,规定其探索和尝试的范围边界,防患于未然、把有可能出现的失败和不利影响约束在有限范围;而不是出于惰性自私免责动机而轻易封杀、否定和禁止。如果探索尝试失败,证明此路不通,失败的探索仍然有其价值和意义,应当包容失败;如果探索尝试达到预期,则开辟了新道路,事业从此可能跃上新高度。
事物内部,原来强大的可能没落,原来弱小的可能成长起来;原来主流的可能边缘化,原来边缘的可能成长为主流;原来正确合理的可能滋生谬误,原来幼稚可笑的可能揭示了事物的真理——这就是事物的新陈代谢,体现着辩证法。实行“探索创新报备制”,开辟了探索尝试的正常渠道和一般机制,有利于以必要的名分堂堂正正推进改革,有利于减少错误损失和管控风险,有利于新生事物的成长,有利于体制创新,有利于事业进步。
673202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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