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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 天下人说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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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零散切割永久瓜分的土地私有化
洣崽
一
时下有一个听起来很美妙的路线图:农村应当实行规模经营;要实现规模经营就需要土地流转;要实现土地流转先要进行土地确权——事实上就是土地私有。某某某某地方(比如塘约村),实行了“土地确权”,农民以土地入股,过上美好生活……等等。
二
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就已经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每人把自己天赋的一份有限的资源让渡给了国家统一占有,从此,我国土地和一切基础性资源,不再是零散分割碎片化、而是国家统一占有了。这一统一占有,合乎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顺应生产力发展的方向,有利于国家统筹规划、协调整合,有利于创造强大的生产力,有利于为百姓创造优厚的福利。这一统一占有,是我国的巨大优势,而不是我国的错误,正因为国家对一切资源的统一占有,我国展现出远远超越于世界其它国家地区的发展潜力和广阔前途。
也就是说,自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全国人民每个人都已经“入股”国家,所以我们新生的国家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展现出强大的社会主义优势,在那样困难险恶的环境下岿然屹立并不断发展。但,反思下来,我国在资源管理和经营上还是存在两方面缺陷,一者,国家占有资源遂行整合规划后,未能把资源二度配置给企业和个体让其自主经营,而是实行计划经济、通过政府行政行为由国家亲力亲为越俎代庖地直接经营管理运作每一份资源,无法发挥和释放企业和个体及每个劳动者的积极性能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抑制了微观经济的活力。二者,百姓“入股”于国家,国家未能给百姓以应有的“分红”回报。
改革开放后,国家英明地以承包方式把土地配置给亿万农民家庭,智慧地设置三十年不等的承包期限,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农村如此,在城市中也实行了相宜的改革。这样,释放了微观层面的经济活力,带动了经济的整体繁荣,生产力空前激发。这是正确的,克服了前述第一方面的缺陷;但是,在国家经济大发展,甚至在生产明显过剩、国家拥有巨大税收和货币发行收入及土地出让收入、甚至在国家有钱花不完和乱花的状况下,国家囿于落后的经济思想金融思想货币思想,不懂得实行“分红”以回馈百姓当年“入股”的贡献;具体地,不懂得向人民实行货币福利。
由于国家在成功经营、有巨大盈余的时候,仍不向百姓实行货币福利,致使在生产力高涨、生产显著过剩的时代,我国还存在严重的贫困和经济的紊乱,由此导致“私有化”思想的回潮和高涨;理所当然,百姓入股国家而国家不尽“分红”责任,百姓怎能不想方设法“退股”呢。当前我国最应该做且有能力做的是,在当前生产力和物价水平及国家收入下,向全国的小孩学生老人和病残失能等纯消费者发放每人每月1000元左右的货币福利,以此来兑现社会主义诺言,以此来展示社会主义优越性,以此来回馈全国人民长期以来的贡献和牺牲、实现百姓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入股分红” ,以此来消弭“私有化”的泛滥;当前,最应该反对私有化、反对对于国家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根基的瓦解破坏。
三
国家在占有资源和遂行统筹规划整合协调后,国家应当将资源及时地二度配置给企业、个体和亿万家庭;但这种资源配置必须是公平公开、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对等、规则明确、边界清晰、期限适宜、手续完备、有限授权的,且应该为国家预留将来在正常情况和特殊情况下收回资源重新整合的条件。绝对不应把国家对资源的这种二度配置,歪曲为把国家资源零散切割永久瓜分不可逆转的绝对私有化。
四
塘约村与国家,就好像小虾米与鲸鱼;瓦解和破坏国家的社会主义统一所有,转而走塘约村的集体化,相当于否定鲸鱼的强大,回归小虾状态,是自相矛盾和可笑的。
如果赞美塘约村的集体化,为什么不拥护、坚持和捍卫全国层面的社会主义事业呢?国家统一占有土地资源不是更有利于规模化经营吗?农业走规模经济的道路是正确的,把群众组织起来以公司的名义按照市场规则直接从国家获得经营资源不就可以了嘛,为什么一定要把已经整合于国家的资源,先零散切割永久瓜分私有化到个人后,再通过流转实现规模化,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每个人将自己天赋的一份有限资源让渡给国家,就相当于全国是一个大的“塘约村”,全国每个人都对其持有一份原始股份,只是国家社会主义事业还在建设中、还不完善、还有欠缺,因为没有向百姓发放“红利”。为今之计,不能因为其缺陷就主张将资源零散分割永久瓜分私有化,致其瓦解崩溃,而应当继续努力、坚持维护,使其发展进步和成熟,促其向人民实行货币福利。
把国家已然整合的土地资源又零散分割瓜分到千家万户,相当于剖杀强大无比的鲸鱼重回小虾米状态,违背社会化大生产的时代潮流,是历史的严重倒退。在分散的农村自营经济汪洋大海中,有幸有能力再度重新整合起来其可能性极小;塘约村的经营,得益于少数特别优秀的干部、特别艰苦的工作和较好的运气。赞美塘约村集体化的人们,应当眼光高远,应当把全国视之为“超级塘约村”,珍视国家占有一切资源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在此基础上继续建设和完善,而不是要将国家资源零碎切割到千家万户再来“规模化”;破坏掉已有的“超级塘约村”,转而追逐虾米般微小的“塘约村”,这种所谓“集体化”是虚伪和自相矛盾的。
从各地大量尖锐的拆迁矛盾推想而知,国家资源(包括土地)一旦零散切割瓜分私有化,我国社会和经济将重新陷于一盘散沙、互相掣肘、如诸侯割据那样的内耗局面,将再难有全国高速全国高铁的纵情延伸、重大工程的顺利建设,将再难有国力的空前强大,再难有人民的普遍福利和幸福。那时,建设小小“塘约村”都处处掣肘步步艰难,更何况构建“超级塘约村”?与其如此,何苦今日自损根基,破坏掉已成规模的“超级塘约村”、瓦解掉国家社会主义公有制?
因为国家社会主义公有制尚存缺陷就主张私有化,就好比飞机出了问题就否定飞机主张火车,火车再出问题就否定火车主张汽车,汽车还出问题就否定汽车主张牛车马车,牛车马车仍然出问题就主张徒步……这是一种简单的消极无能的失败主义倒退没落思想。进步的科学的积极的态度应当是把我们的社会引向前进。
以“土地确权”为名行土地私有化之实,是破坏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的根基,是严重的反动和违宪。
673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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