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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 天下人说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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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公有没有无比优越性,只有无比腐败性……”跟帖的回复
洣崽
就洣崽帖文“厉以宁的‘土地确权’值得警惕,‘福利方面要量力而行’主张是虚伪的”,网名为“我们很好的”网友跟帖:“土地公有没有无比优越性,只有无比腐败性,农民眼睛雪亮,土地公有是个死结,说起末好听,做起来臭不可闻。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继续公有‘三农’彻底完蛋。”
这个跟帖很有意义,应当认真回复。
应当说,我国土地公有,过去出现过严重的问题、并且现在有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和又出现新的问题,制约了其优越性的发挥,有待改进和完善。而“土地公有没有无比优越性,只有无比腐败性”这样的断言是简单武断不符合事实的;仅举一例,在土地私有制之下,想要兴建事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如修公路、建铁路……就面临难以协调的互相掣肘和漫天要价,而在公有制之下的我国,则高铁、公路、重大建设……得以纵情延伸顺利推进。
还有一个无比优越性,现在尚未实现,正需要奋力拓展和予以实现——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相当于全国百姓每个人把自己天赋的一份土地资源让渡给了国家,也就是在国家这个“超级无限责任公司”中,因这种让渡每个人是拥有一份“原始股”的。国家实行公有制,成功运作产生了天量巨大的利润,但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未能与时俱进地回馈人民,不懂得向人民实行货币福利,相当于百姓持有“原始股”,而公司决策层拒绝分红。这是我国土地公有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一问题阻碍了我国土地公有优越性的体现;着手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将展现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和先进性,将赢得人民真心实意的热烈拥护。
有两种形式的土地公有:一种是僵化片面的土地公有,一种是辩证式的土地公有。前者如过去人民公社时期的做法,国家绝对高度地占有土地资源,并且由国家通过行政驱动具体地管理运作每一份资源,这种方式无以发挥企业、个体和亿万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能动性。这是我国在探索公有制道路上所走过的弯路和宝贵教训。
后者辩证式的土地公有,则以矛盾论的观点看待事物,认为事物内部存在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两方面互相依存,共同推进。按矛盾论的思想方法,我国“公有”“私有”并存,在宏观战略终极层面国家无条件绝对占有土地资源,这就是公有;国家占有土地、遂行统筹规划后,又及时将土地资源科学合理有限授权配置下去,企业个体及亿万农民在微观层面经由国家授权具体地占有和灵活地经营土地,这就是私有。公有存在于宏观层面,私有存在于微观层面,两者共存,私有是具体的、有限的、经由国家许可授权的,私有服从于公有,两者之中以公有占优势地位,因此,总体而言我国仍然为土地公有性质。八十年代初我国农村土地有限期承包,就是很高明的,既维护了公有制的根基和原则,又释放了微观领域的经济活力,这种方式就是辩证式的土地公有。
实行这样一种辩证式的土地公有,会导致“三农”彻底完蛋吗?
此处所主张的土地公有,不是前述那种绝对片面僵化的土地公有,而是后者公有私有二者并存、相反相成、盲区互补、既捍卫高度统一统筹协调又发挥微观个体积极性的这样一种辨证式的土地公有。
如果不实行土地公有,而是把我国已然高度整合的土地资源零散化碎片化切割、再永久瓜分到私人手中,今后如何进行社会化大生产?想要回到一盘散沙的解放前的局面吗?
673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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