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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 天下人说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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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应当实行“员工分红制度”而不是“员工持股”(二)
洣崽
5.主张在企业中发挥党在团结群众组织群众方面的优势。在党的指导和工作下建立真正意义的企业工会组织,由该组织代表员工与资产方沟通协商、谈判博弈、讨价还价,确定劳资双方在利润分配中的合理额度、订立企业章程。在劳方的份额内,全体员工按各自分红额度大小、法理鲜明额度清晰地分享一份企业红利。让员工除正常工资外还能分享一份应得的企业利润,以此把员工利益和企业发展相捆绑。实行“员工分红制度”,才能真正维护和增进企业员工的利益,才能有效实现员工主体性和主人翁地位、调动员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才能最有效实现企业进步。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中的基层党和工会组织,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角色定位而未能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基本处在失重梦游边缘化的累赘状态;倚重构建“员工分红制度”的契合点,党和工会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发挥自己组织群众团结群众为群众谋利益的优势,才能从企业多余者变为企业进步的推动者,才能赢得企业员工和资产方真心实意的尊重和欢迎。
6.当实行了“员工分红制度”,全体员工通过党和工会紧密组织起来,全体员工的劳动、意志和智慧凝聚一起,全体员工真正地关注企业、关心企业发展,努力呵护和促进企业进步,减少了摩擦内耗,企业内部更为和谐有序、运作高效顺畅,全体员工凝神聚力助推企业发展,逐渐形成企业自主自立、自我制约、自我平衡、自我负责、自我决策、自我发展的内生机制。“员工分红制度”特别有利于国企,因为国企是国家投资,由于环节太多鞭长莫及,国资委(政府)对全国国有企业管不胜管;当企业自主发展机制逐渐形成,国资委只需稍稍宏观观控,如同牧童轻松照看牛羊、牛羊自觉觅食一样,企业自主运作,国家就笑看国企成长、坐收企业利润了。国企改革的目标终于实现。
企业发展,主要不靠宣传、教育、鼓动、煽情、政治工作,而靠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通过“员工分红制度”,以物质利益把全体员工和企业团结一起;主要不靠外界的检查、监督等外力的推动,而靠自身动力的激发。这样,我们回归了唯物的辩证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
7. 国家应当站在维护工人阶级基本权益的政治高度,在法律和行政层面,通过立法、通过行政干预,推进并保障企业中“员工分红制度”的构建和实现与运作。
8.“员工分红制度”不应只实行于国企,同样应当实行于私企,以争取和保障私企员工的合理权益、以促进私企的进步和私企生产力的空前提高。
国家在宏观层面已经无条件绝对占有了主权内的一切资源,私企运作的资源由国家所配置和有限授权,私企经营接受国家的规范和管控,私企向国家贡献税收;国家掌控了军队、政权和货币权,从源头上在最高层面把控了经济全局。现在,应该改正我们对私企的偏见、停止我们对私企的歧视了——当代的我国私企,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部分。无论国企私企,其生产力显著增长,都是对我国国力的提升。
9.破除资产方片面垄断企业利润的落后的剥削性的企业分配制度,实行“员工分红制度”,相当于更换下低效率高噪声高内耗、破损滚烫老旧的发动机,而更换上重新设计、平稳安静的高功效大动力全新发动机,我国将打造一支强大的、征战我国和世界经济领域的企业雄师劲旅,我国企业、我国经济将迎来大发展。
(三)“员工分红制度”不同于“员工持股”、不同于“均股分红”。
“员工持股”和“均股分红”之类,是把国企资产甚至国家资产股份化,由员工或国民分持。这种方式,潜存着瓦解瓜分国企资产和国有资产的严重凶险,是诱人的毒蘑菇,前苏联有前车之鉴。
把国企资产国有资产以股份方式分派,如同魔盒打开、不可控制。群众因穷困匮乏、疾病变故、自然灾难、消费不当、投机牟利、偶然失误等各种原因,失去或变卖股份,而丧失股权,无需多久便失去经济依托;这些股份逐渐向少数人汇集,最终把社会割裂为广大的无产者和投机暴发的大资产者,酝酿未来社会火山地震般的毁灭力量。“持股”和“均股”,是把群众置于不可控风险之上,群众随时可能失去经济依托,是短期取悦百姓而对群众长远命运的不负责任;也是为大资产者扩张做大侵吞国企资产和侵吞其它国有资产的提前布局。我国应当对这种图谋持高度的警惕和严正的反对。
国企改革之路,应该是实行“员工分红制度”,而不是“员工持股”。
(四)网友答问:
答问一,“123.116.149.*”网友:“胡说八道,优越性就是主人翁精神,王进喜、孟泰、赵梦桃、李素文、向秀丽,徐学惠,尉凤英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你就是利润第一,奖金挂帅,物质刺激钱串子。”
答:当前问题,不是“利润第一”,而是漠视和无视员工利益,“123.116.149.*”网友满含激情、站在空中楼阁上号召群众不考虑利益,不懂得自己已经背离了马克思唯物主义思想立场。他不懂得,英雄模范毕竟是人群中的少数,多数群众没有那样高的自觉性;他更不懂得,英雄模范的高尚行为固然不是为了一己之利,但我们社会更应该主动地制度化地予以实实在在的利益回馈,以褒奖优秀和鼓励将来,否则,口惠而实不至,是对英雄模范贡献的掠夺,是对其业绩的讽刺嘲笑,令当事人和周边群众寒心,又怎么激励先进?
答问二,对“军队打仗也要有股份才有战斗力?也搞股份制?”“还是搞军队私有制比较好”等跟帖及冷嘲热讽的回复:
答:各行各业、万事万物各有其合适的运作形式和方法,应该因时因地因事因物、一切从实际出发。建议实行“员工分红制度”以搞好国企,并非主张将国企资产股份化员工分持,更不是要将“分红制度”推至一切部门一切领域。鞋子适应于脚,你不能将其套在手上和顶在头上;你家姐妹长大成人应当谈婚论嫁,不等于要把你老娘也嫁出去。
答问三,
某网友:“国企是全民所有,不是职工所有。个体员工只占十三亿分之一的所有权。”
“218.64.4.*”网友:“国企是全民所有,怎么就被某个国企的职工给分了?其他人答应吗?”
某网友:“国企员工凭什么把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产生的利润给分了呢?”
答:在构建“员工分红制度”的国企改革中,企业资本产权仍然属于国家未曾动摇,而每个国企员工以其在本企业任职的年份业绩和岗位等,除了正常工资之外,再按其份额获得一份企业红利。
“员工分红制度”并非要瓜分企业资产,但确实要声索利润,要求获得劳动者应得的一份利润。国企利润是国家投资和员工劳动智慧共同创生的;国企产生的利润,一部分贡献给国家,一部分员工分享,不是合情合理的吗?
以实行“员工分红制度”构建企业自主发展内生机制为核心的国企改革,尊重企业的原来所有制状况,在尊重和维护国家对国企资产所有权的基础上实行。这样的国企改革,遵循了宪法,坚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新老体制过渡中有利于保持平稳连续和衔接,有利于新老体制的交接磨合形成合力,有利于企业新体制的生长,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对国企始终保持必要的关注和监管。
673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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