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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 天下人说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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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领域是否应该、是否可能以及如何践行“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宪法精神
洣崽
我国《宪法》总纲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科学配置资源、尊重发挥基层单位主体性积极性创造性的高效组织方式,社会主义是维护和支持市场经济可持续运行的有力保障。我国几十年来进步很大,就得益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相得益彰成功实践。但做得还不十分到位,突出表现在,该坚守社会主义公有原则时又错误地迎合私有化,该兑现社会主义诺言展现社会主义优越性、该以货币福利回馈群众时,又浅近小气蛮横地垄断财富拒绝分享;还表现在,该尊重基层个体自主地位发挥市场经济活力时,主观妄为的行政咸手又到处乱伸,巧立名目通过种种潜规则以权谋私、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种种不当作为,以教育领域最突出。较好的理想的教育发展模式,应当是政府尽可能无为而治,只是审查核准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资格、办学方向、办学方针、办学内容等宏观问题即可,让学校自主自治、自求发展、万马奔腾;错误的办学路线是,政府伸手太长,把学校象木偶一样捏在手里,学校几乎没有人事权财务权决策权,学校像石磨像砖头,推一下动一下。
最集中体现在教育经费上。迄今,教育领域沿袭着计划经济模式;教育经费没有少花,但效益极低、损耗极大。2018年教育经费共46135亿(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36990亿)。全国学生(包括幼儿园)总数约2.5亿,生均财政性教育经费近1.5万元,但最终到达基层学校能直接开支的,根据我一线的调查了解,初中生均约800元,高中生均约1000元,财权被政府管理当局严重和高度垄断,潜规则暗行、宝贵教育经费被巧立名目低效开支暗箱输送,学校如何发展起来。这种做法,是对市场经济的严重违背。
教育领域如何践行市场经济?
除偏远困难、不成规模的基础义务教育学校应当被继续倾斜特别关注另做安排外,各学校应当自主自立、靠优质个性化教育服务求生存求发展;国家教育经费应当不再下拨学校,而是把生均教育经费打入每个学生教育专用帐号,但不能直接兑现,当其到国家认可的学校报名就读时充抵学费,以体现和尊重学生及其家长对教育服务的选择权。各校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以优质和廉价教育服务招睐生源——这才是教育领域的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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