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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 天下人说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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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推进过程为收割成果,建议国家以高价收购推进科研创新伟大时代的到来
洣崽
文化科技的创新创造是国家希望所在和最重要的国力,科研创新繁荣旺盛,则国家蒸蒸日上;国家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推动十分重要。但推之恰当能事半功倍、推之不当却事倍功半。如何推?应该推哪里?
除国家精心选取的极少重中之重的重大科研项目,一般的绝大多数的科技探索、发明和发现不宜由政府方式推进。发明发现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对之难以测量、监管、监督,难以实行官方管理。官方介入发明发现探索的具体过程有如深陷泥潭、极不可取,国内外无数事实实证了官方研发的低效和形式主义病症。
可以转换思路和改变着力点。
官方不介入科研繁琐过程,但可以在收割科研成果时大有作为,即,由过去的推进过程转为关注成果、关注末端,国家只需以高价优价团购批发式地收购最新文化科技成果即可,然后国家将其应用或全国免费共享。
国家为什么应该收购文化科技成果?肉在锅里煮、最终烂在锅里,文化科技的最终受益者是国家,根据权责对等原则,国家对文化科技成果产出者予以回报,是国家的责任。
国家以优价高价收购文化科技成果然后全国免费共享,是不是国家当冤大头?国家通过货币发行,已经巧妙地从全国每个人“收割韭菜”,国家通过新增货币获得巨大财力,相当于全国14亿人向国家“交费”。以全国14亿的人口数量,具有巨大的“团购”“批发”优势,国家得以对必需和优质的文化科技成果出以优价高价、而14亿人平摊后费用极低,实现文化科技成果产出方、受用消费方和国家的共赢。
比如,老赵出版一本书被国家认可和推广、一家伙给老赵一千万稿酬;老张公司研发具有全国应用价值的某软件系统、国家经专业审查评议、一家伙给老张公司十个亿;爆红爆火的一首歌、一幅画、一首诗、一个视频、一个笑话段子……被国家买断,一家伙付以几万至几十万;某某发明专利或绝技或养生方法等经专业鉴定被国家买断向全国推广免费共享、一家伙付予某某几百万……国家成立相应各门各类专业机构制定细则予以评审选取和负责。
在这样激励创新创造的氛围中,我国创新创造那还不爆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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